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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首个法院驻医院“医患纠纷专项调解室”在湘雅三医院成立

党总支: 科室: 作者:梁国清 舒秋膂 严文广/摄影 蒋凯 时间:2012/12/17 15:09:34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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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12月14日,湖南省首个“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驻医院医患纠纷专项调解室”——“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驻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医患纠纷专项调解室”在湘雅三医院正式成立。岳麓区法院党组成员、政工室主任熊开岁、岳麓区司法局副局长周国平、湘雅三医院院长助理范自力共同为“医患纠纷专项调解室”揭牌。


        熊开岁主任在致辞中说,今年5月,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42家法院作为“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”的试点法院。岳麓区法院作为湖南省唯一试点单位,把成立“医患纠纷专项调解室”作为推进此次试点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。通过设立“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驻医院医患纠纷专项调解室”的方式,开辟一条集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、专家鉴定、法官指导、司法确认为一体的“医疗纠纷第三方解决新渠道”。该调解室成立后,岳麓区法院将派专人负责联络湘雅三医院和岳麓区司法局,根据医患纠纷调处的实际情况,通过巡回指导、人员培训、司法确认、联席会议等方式,妥善化解医患纠纷,增强医患互信,促进社会和谐。
        范自力助理介绍,在建设和谐医院方面,湘雅三医院坚持“五位一体”(强化医疗质量安全,开展便民惠民服务,省内首创医疗风险基金制度,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,强化综合治理)的整体运作,探索出了一套新的管理方法,并取得初步成效,医疗纠纷/诉讼逐年下降。医院于2008年,在岳麓区司法局指导下,成立了“岳麓区司法局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湘雅三医院调解室”,形成了具有本院特色的调解制度。此次与岳麓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调解室,一方面有利于患者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,方便、快捷、公正地解决纠纷,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医患和谐和医院稳定。


        当日,在岳麓区法院、岳麓区司法局主持下,对一起医患纠纷进行了“第三方中立调解”,医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。法官给予业务指导,并对医患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审查和确认。

编辑:蒋凯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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